領完賠償款的第二天,王主任提著兩瓶二鍋頭和一條大前門香煙,敲開了南鑼鼓巷派出所所長老陳家的門。
老陳正在家吃晚飯,見王主任來,有些意外。
“王主任?稀客啊,吃飯沒?”
“吃過了。”王主任把東西放桌上,“老陳,找你談點事。”
老陳看了眼桌上的煙酒,擺擺手:“咱們老同事了,有事直說,不用這個。”
“要的。”王主任坐下,“是為九十五號院的案子。”
老陳臉上的笑容淡了。他給王主任倒了杯水,自己也坐下。
“那個案子…挺復雜。”老陳說,“四個人斷腿,兩個還被閹了。手法狠,像是報復。可查了這么多天,線索太少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王主任說,“我今天來,不是問案子進度,是想…跟你商量個事。”
“你說。”
“九十五號院那些捐款的事,街道已經處理了。”王主任斟酌著詞句,“三位前聯絡員,賠了四千八百多,十倍退還給住戶。這事,就算平了。”
老陳沒說話,等著下文。
“我的意思是…”王主任壓低聲音,“你們派出所上報案情時,能不能…不提捐款的事?就說這是普通的傷害案,兇手可能是流竄作案,或者鄰里矛盾激化。”
老陳皺了皺眉:“王主任,這不合規矩。捐款的事涉及面廣,又是特殊時期,按程序得寫進報告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王主任苦笑,“可老陳,你想過沒有?捐款的事真要往上報,追查起來,你我也脫不了干系。”
她頓了頓:“61年大饑荒,九十五號院還在逼著困難戶捐錢,這事街道知道,派出所也知道。可那時候,咱們誰管了?你我都睜只眼閉只眼,現在出事了,往上翻舊賬…你覺得,上面會怎么看咱們?”
老陳的臉色變了。
他想起61年,確實有九十五號院的住戶來派出所反映,說院里逼捐,活不下去了。他當時怎么處理的?好像是讓片警去調解,然后就沒下文了。
如果真追究起來,這是失職。
“還有,”王主任接著說,“捐款的事真要定性成脅迫、侵占,那就是刑事案。涉及金額近五百元,時間跨度三年,還是在困難時期。這案子一立,得抓多少人?易中海、劉海中、閻埠貴,一個跑不了。可抓了他們,九十五號院就太平了?那些住戶剛拿到退賠款,轉頭又得作證、上法庭,折騰來折騰去,日子還過不過?”
老陳沉默了。
他抽出一支煙,點上,深吸一口。
“老王,你說得對。”他終于開口,“可四條斷腿的案子,總得有個說法。”
“就按鄰里矛盾處理。”王主任說,“易中海被閹,恨劉海中當眾羞辱他。劉海中當了一大爺,得罪了賈家。賈張氏虐待傻柱,傻柱恨她。這些矛盾激化,有人雇兇報復。至于兇手是誰…你們可以繼續查,但別往捐款的事上引。”
“那報告怎么寫?”
“就寫:經查,九十五號院住戶間存在長期矛盾,近期因口角激化,導致報復性傷害案件。街道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,并加強思想教育。”王主任說,“至于捐款的事,提一句‘存在工作方法不當’,街道已妥善解決,就行了。”
老陳抽完一支煙,又點上一支。
他在權衡。